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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于2002年5月1日,其中很多条款已不能符合当下现状。其外,目前我国对职业病的界定还是采用2002年4月18日卫生部方面公布的“职业病目录”,在列的“有名有姓”的职业病共有115个。近年来发现的诸如“毒苹果”正己烷中毒等新型危害正在处于上升态势,但这些新型职业病并未列入职业病目录。
据前述知情人士介绍,本次有关方面决定对《职业病防治法》进行修订,主要是缘起于2009年6月发生的河南省新密农民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该事件被媒体报道后引起中央高层的高度重视。随后在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在全国总工会的召集下,43名工会界委员联名提案,呼吁尽快修订《职业病防治法》。
工会界委员联名提案直接推动了《职业病防治法》的修订步伐。2010年10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诊断鉴定制度条文(草案)对外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前述知情人士表示,为了使《职业病防治法》的修订更加完善,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总工会再次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关于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建议,其中就有建议将新的职业危害增入职业病目录。两会结束后,3月22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牵头组织召开了《职业病防治法》修法征询意见的座谈会。全国总工会等方面等又提出一些立法建议。
据前述知情人士还表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工伤处理的程序可以达到10项,正常走完全部法律程序需要1149天。本次《职业病防治法》修改最主要的一方面是扩大职业病目录,另一方面解决的就是简化诊断鉴定程序等问题。
据该知情人士介绍,由于职业病防治牵涉卫生部、安全监管总局、人社部等多个部门,在草案的多次征集意见过程中,卫生部等也提出了一系列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