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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养老保险,在我省已有“法”可依。4月8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甘肃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引起了许多市民的关注。
疑问1:重复缴纳养老保险怎么办?
保留原记录清退重复部分
10年前崔女士买断工作前往上海打工,在此期间,她一个人在两个地方重复缴纳了两份养老保险。
据悉,参保人员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首先保留转入地缴费记录,清退在其他参保地与转入地同期重复的缴费部分。
在非转入地同时存续两个以上账户的同期重复缴费部分,转入地社保机构可以与参保人协商清退同期重复缴费部分。
疑问2:如何转移跨省养老保险?
保留原关系建立临时账户
52岁的张师傅此前在外地打工,一直不能将养老保险转移过去。
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今后将实现无障碍,不论是外省、市、区人员来甘就业参保,还是我省居民到外省工作,或是参保者在省内各市州流动就业,其养老保险关系都可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对非本省户籍的参保人员,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离开本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疑问3:外省参保者养老险如何领取?
根据以下政策领取
温州人刘静在我省已工作6年,她的养老金以后如何领取?
外省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规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转回本省,在本省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同时这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就是属于本省户籍的,待遇领取地可根据本人申请,按户籍所在市州或本省内最后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地确定。如果参保者不是本省户籍的,待遇领取地根据在本省有关市州的缴费年限,按最后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市州确定。另外,本省户籍参保人员在本省境内跨市州流动就业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退休手续由最后一个参保地负责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最后一个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支付,不受缴费年限满10年的限制。
疑问4:农民工养老险咋保障?
保留账户日后累计
据了解,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均按规定累计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