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张先生是一个小区的保安。7月25日晚,值班的同事黄某想上厕所,要张先生去顶岗。可张先生离他的岗位比较远,途中黄某嫌张先生走得太慢,在对讲机中骂了张先生,其他保安都能听到对话。张先生责备了黄某,他却叫嚣不但可以骂张先生还要打张先生。两人扭打起来,张先生被打成骨折。
张先生是否属于工伤?
律师解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张先生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替换班引发争议所受的伤害,属于工伤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