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教学评估办公室副主任公告
根据我校《中层行政管理干部聘任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发布教学评估办公室副主任岗位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教学评估办公室副主任(1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章程和校纪校规;
(三)热爱学校,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勤政廉洁,爱岗敬业,勇于担当,善于协作,开拓创新,工作成绩显著;
(四)熟悉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和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相关专业理论知识扎实,技术方法熟练,具备胜任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业务素质;
(五)组织领导能力、综合协调能力、行政执行力和服务意识强。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中共党员,年龄不超过45岁;
(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具有五年及以上高校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相关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质量管理理念;
(四)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对高校教学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专业认证、教学质量评价、高等教育质量监测等有较深入的认识,有相关研究成果。
四、应聘方式
(一)自愿报名。符合条件应聘者填写《重庆对外经贸学院行政管理干部应聘信息登记表》附件,并针对应聘岗位提交1份工作开展设想。请将登记表、工作设想、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证件扫描件,投递至招聘邮箱swsmrsczp@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教学评估办公室-副主任-姓名。
(二)单位推荐。校内应聘者由所在部门对应聘者师德师风、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及竞聘优势等情况进行书面推荐。校外应聘者需提交思想政治考察及现实表现情况材料,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或部门盖章,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户籍地)所在街道社区盖章。
(三)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列为考核对象,统一进行考核。
(四)考核面试。学校聘任领导工作小组按照岗位要求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考核。
五、考察复审
考核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复审。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六、聘用及待遇
考察、审定合格后,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学校相关标准执行。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88号
人事处联系方式:刘老师:13228689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