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40余年的高职教育办学历史。学校位于风景秀丽、气候宜人的海滨城市,“一带一路”交汇点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江苏省连云港市,坐落在著名的西游圣境花果山脚下,占地面积1150亩,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600余人,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4000余人。开设40余个专业,其中物流管理、药品生产技术为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建筑工程技术、药品生产技术、数控技术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4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药品生产技术、建筑工程技术为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群;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为省级重点专业;药品生产技术、建筑工程技术为省级高水平骨干专业,形成了工、经、艺、农、管等职业领域较为齐全的办学格局。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12日至2006年6月20日之间出生)。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九)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事项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lygtc.zp.kooci.net。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6月2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6月20日18: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6月12日-6月21日每天的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6月12日-6月22日每天的9:00-17: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6月21日16: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518-85985567,联系人:王老师。

(二)网上确认

1.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等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72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网上打印考试凭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考试凭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考试采取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通过资格复审人数较多,超过一天试讲最大承载量的岗位,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视情况安排笔试,进行初步筛选缩小试讲人员范围,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参加试讲人员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试讲、面试均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将通过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一)试讲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讲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二)面试

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入围面试人员的成绩及排名将在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面试由学校自行制定办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和排名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在体检前对进入体检环节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在校成绩单等相关原始材料。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者,取消其体检资格。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被取消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陈述申辩。

四、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入围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试讲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试讲成绩均相同,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五、公示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为其办理有关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解除合同,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相关待遇

聘用的硕士研究生纳入备案管理(参照在编人员待遇)。

八、监督和投诉举报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5985011。

九、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通知公告将在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关注。因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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